本报讯(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邹绍梅)“村集体资金管理要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花篢镇集体经济办财务管理人员长期将香菇销售款进行账外保管是违纪行为……”这是不久前荔浦市花篢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推进会,对辖区“三资”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背后的腐败问题,从严从实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村级集体“三资”清账行动,着力在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上发力。
规范“三资”管理首先要摸清“家底”。荔浦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基层查找问题,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共排查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合同140份,发现并督促整改村集体经济项目中问题合同3份,“清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762人,修正虚拟身份证人数411人,立案10件。
解决农村“三资”问题,构建刚性制度才是治本之策。该市纪委监委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推动荔浦市财政局制定《荔浦市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债权债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收益分配、财务事项公开等相关制度,实现“三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