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2024年百香果销售奖励方案

来源: 桂林龙胜 2024-08-22 10:48:41 我来说说 阅读

为拓宽龙胜县百香果销售渠道,促进百香果产业发展,打响龙胜县百香果品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龙胜百香果产业联盟

通过政府引导、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等方式,推动百香果产业联盟成员共同发展,发挥团体优势,有力提升龙胜百香果市场竞争力,形成区域品牌,实现合作共赢。

(一)联盟组成单位

牵头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办公室

联盟成员:相关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个人及销售大户等)、快递物流公司

(二)联盟发展目标

1.通过共享优势资源和合作创新,提供销售信息服务,培育品牌,开拓市场,稳定货源,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管理的水平,提高利润空间。

2.实现产品溯源,突显联农带农效应。

(三)联盟政策支持

1.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联盟成员对外销售龙胜产地百香 果的销售大户及寄递物流费按相关政策进行奖励和补贴,奖补期 限为 2024 年 8 月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具体以龙胜各族 自治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办公室公告为准)。

2. 通过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办公室整合相关信息,为县内外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销售大户等提供销售、采购信息,拓展销售渠道。逐步建设完善产地仓、交易仓(云仓)、农产品(百香果)交易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

二、奖励补贴方案

(一)奖励补贴对象:联盟成员

(二)奖励补贴标准:

1.外销大户奖励标准

联盟成员在补贴期限即2024年8月10日至 2024 年11月30 日区间对外销售龙胜百香果达50万斤以上(含50万斤)100 万斤以下,奖励4万元;销售达100 万斤以上(含100 万斤)150 万斤以下,奖励6万元;销售达150万斤以上(含 150 万斤)200万斤以下,奖励 8 万元;销售达200万斤以上(含200万斤),奖励10万元。

2.寄递物流补贴标准

凡联盟成员于补贴期限即2024年8 月10 日至 2024年11月30 日区间在联盟快递公司寄递龙胜百香果物流费用总额达10000元以上(含10000 元),按寄递费用总额的30%给予寄递物流费用补贴,每个成员单位寄递物流费用补贴最高不超10万元(含10 万元)。

(三)申报流程:

1.外销大户奖励申报流程

联盟成员在收购龙胜县内种植户种植的百香果必需填写《2024 年度龙胜百香果收购登记表》(表 1),如实填写交果农户的信息、交果数量等,并由交果农户签字盖手摸认可。

联盟成员在奖补期限内,将 2024年8月10日至 2024 年11月30日止登记的《2024 年度龙胜百香果收购登记表》(表 1)、《2024 年度龙胜县百香果外销奖励申报审批表》(表2)和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表或微信转账明细等材料交龙胜 各族自治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办公室予以核准发放奖励。

2.寄递物流补贴申报流程

联盟成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 2024年8月10日至 2024 年11月30日止在联盟快递公司寄递的龙胜百香果物流单、正式发票、《2024 年度龙胜百香果收购登记表》(表 1)和《2024 年度龙 胜县百香果外销寄递费补贴申报审批表》(表 3)、营业执照或个 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办公室 予以核准发放补贴。

3.要求

凡联盟成员申报以上奖补政策,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或递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一经发现以弄虚作假套 取奖补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享受任何相关政策奖补(含联盟 物流的优惠政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根据市场变化,可作适时调整。本方案由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按识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表1、表2、表3


来源:“龙胜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