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科创广西先行试验区(桂林)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支持桂林市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与产业基础优势,加快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广西建设,全力打造科创广西先行试验区——桂林。
《方案》提出到2030年,桂林市实现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成效日益突出,创新生态持续优化总体要求:
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15%以上、投入强度2%以上,新建自治区级创新平台50家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件;
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以上、上市企业3家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超过40%和32%;
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引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个以上,“校企联聘”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
五大先行突破行动
高能级科创园区建设
优化科创园区布局。以临桂、七星、雁山、花江四大智慧谷为核心区,桂林高新区、经开区为协同区,构建“核心引领、协同赋能、全域辐射”的高能级科创园区体系。
增强园区创新发展动能。通过专项债、一般债方式支持花江智慧谷加快建设,拓展雁山智慧谷发展空间,升级临桂、七星智慧谷基础设施,增强桂林高新区、经开区创新承载功能。
科技成果转化集聚
聚焦智能制造、智慧旅游等领域,培育“场景—数据—应用”协同创新生态。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重点引导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化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垂类模型开发与应用,建设特色鲜明的电子信息产业融合基地。
支持在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建设科创飞地,用好广西(上海、深圳、北京)产业合作中心等平台,精准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及高层次人才团队落地。试点建设“概念验证飞地”,构建“前端验证—后端转化”协同机制,对飞地验证并在试验区转化的项目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备投项目库。
建强桂林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动态发布成果清单,常态化开展成果展洽、项目路演等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匹配。
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央地协同创新,支持科研院所(含转制院所)依托总部资源,在桂林布局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中试放大—产业孵化”创新转化全链条,转化科技成果50项以上,培育孵化科技企业10家以上。
建设“校友归巢”创业生态。深度挖掘、高效整合高校校友资源,建设“校友归巢”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政府统筹、高校协同、校友会落地”联动机制。
优化重塑国家大学科技园,支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高标准建设集研发、中试、孵化于一体的“创新港”,构建“1+X+Y”协同组织模式(1所牵头高校,X所参与高校,Y家科技企业),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示范标杆。
推动与东盟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对新认定的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自治区面向东盟联合实验室,3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经费补助,支持开展技术研发与国际合作交流。
壮大科技企业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强度高于5%或年度研发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用于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行“企业出题、政府立项、揭榜挂帅”成果转化模式,支持企业主导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设立企业新增长曲线科技专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小而美”企业加速技术迭代与成果转化,通过科技创新、产品出海双路径拓展发展空间。支持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培育首发经济新优势。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
支持桂林市结合自身财力可能按市场化方式研究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科创投资子基金、成果转化子基金,构筑科创基金群。建立“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用好桂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探索设立广西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桂林分中心。鼓励优质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培育,用好“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鼓励上市企业加大并购重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探索开展数据资产、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
开放创新平台建设
按照“政校企协同、全链条赋能”模式,支持建设综合概念验证中心和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形成概念验证体系。建立“驻校技术经理人”机制,推动高校开展科技成果概念验证。
围绕桂林“四主四优”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按照“一产业一平台”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构建中试平台矩阵。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提升中试平台智能化水平。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精准招引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桂林高校、科研院所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允许科研团队横向结余经费入股转化项目,共享转化收益。积极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模式。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允许过往创业行为合规整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中心)等内设机构,赋予管理和转化科技成果权责,允许聘请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支持高校建立以桂林科技发展和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鼓励高校与本地龙头企业试点“产业教授”与“高校研究员”岗位互聘,探索校企联聘人才模式。
组建桂林科技服务集团,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科技服务资源,统筹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运营、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服务,构建“创新+成果+资本+社会参与”的全链条专业化服务体系。
鼓励桂林高校、科研院所健全成果转化容错机制,制定容错清单,规范认定流程与评判标准。在先行先试过程中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已履行民主决策、公示监督等程序,且无非法牟利行为,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转化失败的,经认定后可予以相关责任人免责、减责。给予容错免责的责任人,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职称评聘等方面不受影响。
如何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广西层面建立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试验区建设的重大问题。
每年新增安排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支持试验区建设。
桂林市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体系,落实投入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广西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支持和评估考核。
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试验区先进经验做法,为高水平创新型广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广西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