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压降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亡人事故,9月15日起,桂林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综合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9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
第二阶段:2025年12月底以后转入常态化治理阶段。
整治重点
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为重点,同步治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闯红灯、逆行、不各行其道、超员、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骑行时玩手机(打电话)、非法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 、 未满16岁骑行电动自行车等易肇事致祸交通违法行为。
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自主分析研判。依托辖区近三年和今年以来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事故和违法打击数据,细化分析本辖区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分布特点,研判突出风险隐患种类,每日开展精准治理。
二是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各类违法行为,以常态促长效;以事故防控为导向,严管辖区国省道、旅游通道、护学通道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率高的线路,严格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依托“交所合一”机制优势,组织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综合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通过“大数据+机制”,协同组织开展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有效消除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涉及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托早晚高峰重点路口岗和平峰各路口、路段执勤、整治警力强化对共享单车骑行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违法的整治劝导力度,对骑行共享单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双人以及三人骑行一辆共享单车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全力营造共享单车规范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出行的良好氛围;
与辖区城管等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共享电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判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开展整治,对能够自行拆除遮阳伞的车主,采取警告教育处理,对拒不拆除的,一律责令拆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清除非法加装遮阳伞引发的事故隐患。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在“双微”一抖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设置专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提示信息、典型案例,最大限度提升宣传覆盖率、知晓率、影响力,增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守法骑乘意识;对执勤执法中查获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教育,督促消除违法状态,做到既“打”又“宣”。
市区每个大队选取一个岗亭、每个县市区大队选择一个路口作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宣教阵地,组织违法行为人常态化开展现场宣教;同时对接辖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点带面,组织警力深入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重点群体精准劝导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