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依据《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桂林市辖区内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4年度年报;
3.社会信誉度高、经营效益良好;
4.合同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合同行政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申报年度内存在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示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在申报年度内存在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公示记录(不包括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
5.被撤销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未满限制期限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02
申报程序
2024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县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方式。
1
企业自愿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系统——企业守重申报,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
2
汇总申报名单、初审推荐工作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上传系统材料进行材料审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二次审查,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材料合格的企业名单。
3
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24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03
申报材料及时间
01
提交的材料
1.网上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附件;
2.获取“信用中国(广西)”网站专项信用报告并上传。
02
时间安排
2025年8月31日前,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及申报材料的报送,申报系统于2025年8月31日24:00对企业关闭。
04
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系统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企业申报时间安排、网上填报、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请咨询登记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2025年11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免费配发公示证明。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
秀峰区 0773-2858026
象山区 0773-3890982
叠彩区 0773-7591727
七星区 0773-8988750
雁山区 0773-3550317
临桂区 0773-5361063
阳朔县 0773-8822151
灵川县 0773-6813590
全州县 0773-4811608
兴安县 0773-6221182
永福县 0773-8515529
灌阳县 0773-4258033
龙胜各族自治县 0773-7510716
资源县 0773-4368692
平乐县 0773-7880121
荔浦市 0773-7220763
恭城瑶族自治县 0773-8212192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系统服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0771-5713379
网上填报系统服务 0771-5533506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