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来源: 桂林生活网 2024-09-03 11:30:00 我来说说 阅读

  正值新学期开学,大批师生陆续返校。为防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做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就开学期间食品安全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法人)负责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体系,配齐配强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全面排查隐患

  1.对加工经营场所、餐饮具、刀具、砧板、冰箱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2.确保食材新鲜,严格按照各类产品的贮存条件规范贮存,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三、强化人员管理

  1.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组织学校食堂全员(尤其是新入职人员)使用广西餐安APP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严防带病上岗。

  四、做好进货查验

  1.加强对食材的采购、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食品供应商应接入“桂食安”系统,保证来源可追溯。

  2.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如实记录进货台账。

  3.严禁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等。

  五、规范加工操作

  1.“二必须”:即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烹饪食品必须烧熟煮透。

  2.“三分开”:即专间(区)与其他区域分开使用、荤素食品分开洗切、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四禁止”:即禁止超范围经营、超负荷经营;禁止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重点监管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六、加强供餐管理

  采取校外供餐或到教室分餐的,应尽量缩短食品在烹调后到食用前的存放时间,做好配送过程餐食的防护、保温,及时清洗配送容器、工具、车辆等,盛放餐食的容器应消毒。

  七、强化清洗消毒

  1.备餐间、分餐间、更衣室等专间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

  2.使用的洗涤剂应符合有关规定,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存放于密闭的保洁柜内或继续存放于消毒柜内。

  八、严格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按规定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留样盒内,做好留样记录。

  九、防制病媒生物

  1.检查加工经营场所周边是否有鼠虫等病媒生物大量孳生的场所。检查整体建筑内外部结构及环境情况。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的结构要密闭没有缝隙,防止病媒生物进入。按照有关规定配齐“三防”设施。

  2.加强病媒生物排查。检查是否有病媒生物活动迹象(如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使用物理方法灭杀病媒生物并做好记录,不得使用杀鼠剂。如发现病媒生物,应尽快灭杀,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3.鼓励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运用“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闭环管理。

  十、厉行勤俭节约

  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规定,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备餐、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

  2.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坚持按需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十一、做好应急处置

  秋季天气转凉,是诺如病毒和食源性病毒的高发季节,如遇到类似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对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做好相关师生的沟通解释等工作,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

  秋季开学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截至今年8月15日仍没有配齐配全“三防”设施设备,9月30日仍未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和存在使用来源不清或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等突出问题的单位,将一律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文:周振宇)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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