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年度重点任务,衔接五年过渡期,稳住农业基本盘,坚决打好“稳粮食兴乡村攻坚战”,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稳产丰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扶粮政策,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34.5万亩以上、产量只增不减,确保口粮基本自给。大力发展优质稻、富硒稻,稳定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监管,鼓励流转已撂荒、低效利用耕地并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发展双季稻生产,推广“稻稻+”模式和全程机械化生产,规范发展综合种养。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粮食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广西香米”品牌,提升粮食单产、品质和产业综合效益。
(二)提升蔗糖产业竞争力。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与监管,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和入榨量。加快培育高产高糖、适宜机收的突破性品种,落实甘蔗良种推广补助政策。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做精做强蔗糖深加工,加快副产品综合利用,发展全产业链,打造糖业产业集群。
(三)积极发展油料产业。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大力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加快油茶品种改良和技术推广,开展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油茶加工和产品开发,打造广西山茶油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山茶油全产业链示范园,建立完善油茶产品供销体系,推动油茶全产业链发展。推动落实油茶贷款、油茶保险等政策。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拓展油菜肥、花、菜、饲多种功能。发展优质花生、火麻等其他油料作物。大力发展油料加工业。
(四)保障“菜篮子”等农产品供给。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做大肉牛肉羊产业,积极发展水牛奶产业,稳定发展优质家禽产业。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海洋渔业,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打造现代化渔港经济区,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推动蔬菜产业规模化、基地化、设施化发展,提升“南菜北运”基地、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发展冷凉山区夏季蔬菜,稳定秋冬菜面积,发展食用菌,稳定城市周边常年菜地保有量。实施水果强区建设工程,打造优势特色水果产业集群。保持蚕桑产业全国优势,推广蚕桑标准化生产。高质量发展六堡茶、茉莉花茶等茶产业。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鼓励发展林下经济。
(五)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政策,促进粮食产销区合作。免除全区水稻种植保险保费县级财政补贴。推动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强化粮食生产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多种粮、种好粮。因地制宜推广“水稻+”综合种养模式。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保障及时种收,避免损失。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六)加强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建立健全粮食购销存行政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和动态监管。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