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高治理水平建设善治乡村
(二十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巩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推进自然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派强用好管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村干部“选育管用”体系,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行动,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持续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广西清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巡察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
(二十九)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第三批自治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选树以易地搬迁安置点为代表的乡村类示范点。修订完善广西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广泛开展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持续开展“送戏曲进乡村”。广泛开展乡村阅读活动。完善乡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支持农民开展体现农耕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等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建设广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库。开展文明乡风建设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开展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三十)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全业务一站式全覆盖。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