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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英雄,他们用行动诠释正义与担当
在血与火的战争年代,英雄是沙场上义无反顾、冲锋陷阵的战士。他们用生命托起中华民族的新生。这是“英雄精神”的直接诠释。
然而,英雄精神并不是单纯地停留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年代同样需要英雄情怀。少了战场上的硝烟,和平时期的英雄有了另一层内涵:英雄精神可以是危难时刻的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也可以是践行使命,在岗位上恪尽职守。
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颁布实施。在此之后,被认定为烈士的英雄并不一定都是为国效力的军人,而是多了许多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时代楷模。
在最新版的《桂林革命英名录》中,记者查阅到,出生于新中国成立后,并在1980年后被认定为烈士的桂林人有36人。他们中,牺牲时年纪最小的只有12岁;他们的职业、身份有公安、消防员、保安,也有普通的打工仔和农民、学生;他们或是勇斗歹徒、勇救落水儿童,或是坚守使命全力以赴作案现场、火场,抑或是为抢救国家财产而献出生命。
王正凯、潘华、白华恩、鲍光蛇、刘发龙、刘志华、吕建华、孟鸣之、李娜……细数这些名字,他们的事迹仿佛重现眼前,他们如繁星点点照亮了桂林这座“大爱之城”。
(本版配图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