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期最多延长至178天
据了解,广西本次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三孩”政策,进一步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改善人口结构,减轻家庭生养子女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条例》对生育假、育儿假、哺乳假以及可再生育的情形、生育支持措施、生育服务措施、托育服务等方面都做出了新规定。《条例》公布后,其中涉及生育假等假期的内容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广西三孩增加产假80天”也迅速成为了微博热搜话题。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此外,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也就是说,新修订的《条例》施行后,女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可以享受的生育假期分别为158天、168天、178天。
记者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在本次《条例》修订前,广西的生育假期就已经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50天产假,达到了148天,但并未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制定出差异化的生育假期标准。
“之前不管是生几孩,产假都一样长,但现在做出了调整,在广西原本的生育假期基础上,一孩又增加了10天、二孩增加了20天、三孩增加了30天。”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说。
生育假期延长了,让“新手妈妈”在分娩后能有更多时间在家照顾孩子,也能把身体状态调整得更好再重返职场。生育福利加码后,不少打算生二孩、三孩的市民纷纷点赞这一利好。
市民蓝女士是一位三孩准妈妈,在她看来,假期进一步延长,对于妈妈们肯定是有益的。“特别是对没有老人帮带孩子的家庭来说,这意味着自己能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
家住芦笛路的梁女士也是三孩准妈妈,她认为,对产妇个人来说,假期延长意味着有更多时间陪伴宝宝,也有更多时间调理身体。“重返岗位之后,职场妈妈肯定就没有那么多时间陪孩子了,放在孩子身上的精力也会少一些,所以产假延长确实挺好的。三孩的产假比之前延长了1个月,这对母乳喂养肯定也有好处,也能让妈妈有更多时间和宝宝进行情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