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截至1月12日,南宁市有651家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学科培训办学资格。
据了解,南宁市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终止办学或转型发展,并依法依规办理了有关注销、变更等手续,不再具备从事学科类培训活动资格。
截至1月12日,南宁市有651家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学科培训办学资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85.77%。
同时,南宁市教育局发布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要了解培训服务的政策。
·禁止超前、超纲教学活动;
·禁止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
·禁止组织参加招生选拔考试;
·禁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
·禁止晚于20:30结束线下培训活动;
·禁止用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收取培训费;
·禁止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
·禁止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已经出台(高中阶段参照执行)
线下培训机构10人以下:
45元/课时·人次
10-35人:
40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
30元/课时·人次
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机构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课时,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该收费标准为全区最高限额,各机构在上述标准实施前的收费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按机构原收费标准执行。南宁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政府指导价出台前按上述标准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提醒
寒假期间,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请选择合法机构。南宁“双减”政策落地!严格规范培训时间,举报电话公布→
南宁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306376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86
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34974
邕宁区教育局:0771-5448529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1879
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217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0771-3348595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0771-4950793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局:
0771-6305768
横州市教育局:0771-7225389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035
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5609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5
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006
南宁市终止学科培训办学资格的
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1月12日)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 黄颖 综合南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