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医保钱包可跨省共济,近亲属在区外也能用了!更多功能详情请点击……

来源: 广西云-广西日报 记者 罗琦 通讯员:廖银环 2026-11-02 09:27:10 我来说说 阅读 次

  近亲属在区外就医,想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帮忙支付,怎么办?11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随着国家医保局将医保钱包迭代升级到2.0版,目前广西已正式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依托个人医保钱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外省参保的近亲属使用。

  据了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根据规定,共济人必须为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被共济人必须是区外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且必须是共济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不能作为被共济对象。

  共济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在首页点击“医保钱包”进入对应页面,选择参保地(即职工医保正常参保地),点击“发起共济申请”发起共济关系绑定;填写并核对被共济人信息后,确认提交,即可添加新的共济关系。


  共济人完成关系绑定后,点击“发起共济申请”,选择已绑定的共济关系设置共济额度,设置的额度不能超过本人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余额。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跨省个人账户共济时,为保障共济人在紧急就医情形下仍能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要共济人本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1500元。共济关系绑定期间,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可自主解除绑定关系,解除后冻结额度自动释放。


  

  共济人绑定并设置共济额度后,被共济人在就医地已开通医保钱包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并提醒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钱包支付,即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相关个人负担的费用。

  


  


  


  


  据了解,医保钱包2.0版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分别实现以下功能:其中,2026年11月内,被共济人可用共济额度在就医地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参保费用。在2026年底前,被共济人可跨省使用共济额度进行就医、购药,包括被共济人随共济人在广西居住时的就医购药。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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