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6•18”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对平台及电商企业的行政指导

来源: 桂林市场监管 2025-06-10 15:26:36 我来说说 阅读

  “‘6·18’即将到来,各电商企业要严格规范促销行为,严禁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近日,在网络交易平台及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上,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曾宪国强调说。

  ▲主会场

  当天,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美团、饿了么、顺丰同城、京东达达、UU跑腿、闪送等平台企业合作商、代理商等代表及各行业电商代表共50余人,召开网络交易平台及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旨在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网络市场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推动桂林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设分会场,31家平台企业合作商、代理商、配送商等代表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同步参加行政指导会。

  会上,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了当前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反餐饮浪费、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等,涉及网络交易平台及配送企业的责任及工作指引。

  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合法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和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信息公示、审核查验、维护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主动协助监管等主体责任义务的落实,共同推动网络交易秩序的不断规范。各电商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义务,诚信经营;要严格秉持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销售违法违禁商品;要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完善售后服务,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

  面对即将到来的“6·18”电商大促活动,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曾宪国强调,各电商企业要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规定,稳妥高效处置各类消费争议,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先涨后降”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禁销售违法违禁商品,例如“特供酒”、野生动植物、过度包装的粽子和茶叶等禁限售商品,以及假劣肉制品和植物油产品、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燃气器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商品,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文/图:刘勇

  


责任编辑: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