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林
□本报记者陈娟 文/摄
两种身份,一份初心,引领着桂林市六届人大代表、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林在不同的工作领域中积极探索、全力奋进。从事检察工作,王兴林始终牢记使命,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当作首要任务。他深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而在人大代表的履职中,这份追求也贯穿始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王兴林关注的重点之一。他积极响应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运用法治手段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工作中,王兴林大胆创新,用好用活“人大+检察”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他与辖区12家单位携手,创新建立了6项工作机制,成功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公益检察大格局。2024年,这份努力结出了累累硕果,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是王兴林不变的初心。他联合公安建立象山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相关案例获评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他也不遗余力,其办理的案例入选最高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王兴林坚定地表示,将继续依法履职为民,以检察法治力量为人民群众守护更加美好的生活,同时当好人大代表,书写更多为民服务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