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12月2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正式发布重磅通知,对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以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了优化调整。
通知提出,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缴存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设置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贴合市民实际需求。一方面,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打破工作地、户籍地等限制条件的“枷锁”,让公积金的使用更加便捷、灵活;另一方面,首付款比例降低,使购房门槛大幅降低,让更多家庭能够轻松跨进“有房一族”的行列,也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