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在中洲公园码头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增殖流放活动,9万尾鲤鱼、 鲫鱼、草鱼、鲢鳙欢快流入洛清江,修复当地渔业生态,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永福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并行,在辖区内实行了严格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我县依法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15件19人。通过教育,有15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资金购买鱼苗增殖放流,进行渔业生态修复,改善渔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渔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