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桂林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出台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2022-03-22 09:27:36 我来说说 阅读

  行动八:实施“双带行动”

  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听课,带头与校长谈心谈话。 开展“局长接待校长日”活动,听取校长反映问题,帮助解决发展难题。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持续实施)

  校长带头上课,带头与班主任和教师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学校教情、学情,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和年级、班级管理情况。(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持续实施)

  行动九: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持续实施)

  积极参与全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破除“五唯”顽疾,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业绩观和科学的育人导向,推动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及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巩固“双减”改革成果。(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持续实施)

  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进“五项管理”和考试管理;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学生参与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持续实施)

  加强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开发特色课程,优化课程实施,实现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差异化发展需求;积极推进自治区级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校和学科课程基地,实施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和推广。

  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尚未实施管理改革的6个县区,要在2022年秋季学期前完成改革工作。已实施改革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改革措施,深化改革成效。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各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要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且不高于2020年水平,并逐步呈下降趋势,2022年底前占比超标的县(区)要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增加公办学位等方式整改到位。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整治要求。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持续实施)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巩固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成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常态化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实施)

  组织学生大力开展日常生活技能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加强劳动教育示范校和示范基地建设,创建1-2所国家劳动教育实验区,5-10个国家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责任编辑:李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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