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六: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补充和人员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持续实施)
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落实县以下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自主权,县(市、区)可自主确定招聘批次、规模和招聘时间。
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持续实施)
完善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校长责任制度,加大校长培训力度,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加强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持续实施)
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加大名师引进力度和培养力度。建立骨干教师与新任教师“带教”制度,打破县域和校际壁垒,充分发挥名师带动辐射作用。
加强教研队伍素质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持续实施)
鼓励教研员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关键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发挥教研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