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平安兴安 2022-03-02 17:24:00 我来说说 阅读

  兴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公安警力严重不足现状,全面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应的警务(综治)工作新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兴安县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98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工作人员98名。

  (二)工作地点:全县125个行政村(含社区居委)各配备一名驻村辅警,驻村辅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在行政村(含社区居委)工作。

  (三)主要工作职责:驻村辅警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一村一辅警”主要履行九大员工作职责(即:治安防范员、信息收集员、人民调解员、义务消防员、法制宣传员、交通劝导员、禁毒帮教员、为民服务员、生态巡查员)。

  (四)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18周岁(2004年3月3日后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3月17日前出生)以下(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7日前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初中学历)。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直系亲属、在职公安民警直系亲属、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7、因工作要求,原则上为本村(居)委常驻村民,对本村的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6、 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列入辅警招聘“黑名单”的。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个人征信记录存在严重风险的。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毒品尿检、体检、体能考核、面试、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3月 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2、报名地点:兴安县公安局6楼政工室或各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0773- 6775802,各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详见招录计划表。3、报名材料:(1)填写《兴安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士兵退役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毒品尿检

  1、 毒品尿检人员的确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毒品尿检。2、毒品尿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毒品尿检主要检验是否有吸食毒品违法行为。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经过尿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进入体检程序。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3、体检地点:兴安县人民医院体检科。4、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行承担。5、体检内容根据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范围进行,主要检查身体是否健康。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的确定: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程序。2、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3、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4、体能测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项目为:1000米(女子800米)、100米跑、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测试得分,按照规定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四项总分不少于200分,单项测试成绩不低于35分。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测评体能前,须签订本人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面试

  1、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合格人员面试。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面试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4、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六)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贯穿报名至录用整个过程,一经发现问题,取消应聘资格。2、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1.以上检验、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另外安排补考补录;公示通过“平安兴安”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管理方式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兴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拟签订合同的人员,自愿放弃的,列入辅警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律服从工作岗位分配,拒不服从的,解除合同,列入辅警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一村一辅警”考核根据《桂林市公安局“一村一辅警”考核细则》(实行)进行考核。

  五、薪酬待遇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参照兴安县公安局现有辅警执行。

  六、其他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安兴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咨询电话:0773-6775802,各乡镇派出所电话。

  兴安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

责任编辑:申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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