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阳朔发布了
关于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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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阳朔县城区电动车停放和经营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与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6月17日起在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整治时间
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为期一个月,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02
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场所及西街、印象刘三姐、桂林千古情等景区景点周边区域。
03
整治内容
(一)电动车租赁经营者擅自占用人行道、公共停车位、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用于电动车租赁经营、停放待租车辆的行为。
(二)电动车未在指定停放区域有序停放,违规占用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的行为。
(三)运营企业或个人未取得准入资格擅自投放运营共享电动车的行为。
(四)非法改装电动车、加改动力装置,加装遮阳伞(雨篷)等行为。
(五)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04
整治要求和措施
(一)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主动拆除非法加装设施,并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
(二)电动车租赁经营者须严格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载明停车规范,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主动提示承租人遵守交通法规和停放规定,并随车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三)电动车租赁经营者、相关运营企业及车主,须于2026年6月16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对逾期未整改、仍然存在违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的电动车,以及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将依法予以拖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一)举报电话:县城管局0773—8829166,县公安局交管大队0773—8822915。
(二)线上举报:通过微信搜索“朔办就办”小程序进行举报。
文明是出行最美的风景,安全是回家最快的路程。请各电动车租赁经营商户、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阳朔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城市形象。
特此通告。
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