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河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河池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将“政府定价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40分钟”等惠民举措写入地方性法规。困扰河池市民多年的停车难题,有望通过立法得到系统性破解。
河池市举行《河池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河池市宜州区市民广场停车位。
河池地处喀斯特岩溶地貌区,山多平地少,停车设施建设先天不足。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45.2万辆,其中,河池城区机动车保有量16.2万辆,而停车泊位仅5.4万余个,车均泊位比1:0.33,远低于国际通行的1∶1.2标准,且新能源充电泊位仅千余个,占比刚过6%,“一位难求”成为常态。
河池市宜州区市民广场停车位。
针对“停车难”“停车贵”,《条例》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40分钟,比广西其他城市普遍标准延长10分钟;国家、自治区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及其调休日期间,道路停车泊位全部免费停放。
同时,《条例》兼顾精细化管理,对同一免费道路停车泊位连续停放不得超过72小时,避免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对不充电却占用充电车位的车辆,经营者可实施差别化收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车位,盘活存量资源。届时,河池还将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停车信息“一张图”,方便市民寻找停车位。
来源丨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龙隆 通讯员 蓝瑞拧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