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家用燃气热水器销售商家:
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销售行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用气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01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共筑安全防线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各平台及商家应秉持“安全第一”理念,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安全宣传
建议通过平台专题页面、商品详情页提示、直播互动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协同排查隐患
鼓励平台与商家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排查商品流通环节风险,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02
严守质量标准,规范经营行为
平台及商家需全面掌握并严格执行燃气器具相关法规和标准,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部分重点要求如下: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须符合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或未标注CCC标志的产品,禁止销售;严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配套燃气软管:
须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低于燃具判废年限(8年),并符合GB 413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或GB 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且经过CCC认证;采用液化天然气的可使用符合GB 26002-2025标准的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配套调压器: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得带可调节功能,商用调压器须标注“禁止家用”。
03
平台应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消费者权益
完善准入机制
要求商家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及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并定期核验更新;在网站首页或商品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商家营业执照、CCC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
加强平台监管
对平台内销售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下架违规产品及违法经营店铺,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畅通投诉渠道
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优先处理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协助化解消费纠纷。
04
商家应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规范商品宣传
在商品页面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型号、适用燃气类别、CCC标志及报废年限等信息;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安装安全和定期检查的重要性。
严控进货渠道
对销售的燃气热水器产品资质(如CC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进行核验并建档,确保上架商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定期检查库存商品,及时下架过期或损坏产品。
05
携手共建安全消费环境
如发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销售不合格产品或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燃气安全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希望各平台经营者及销售商家以此次提醒告诫为契机,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燃气器具产品。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