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拉车门”盗窃6000元,却妄图以“闭口不谈”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最终,象山警方用“证据”说话,“零口供”将其拿下。
6月27日23时许,吴先生与朋友相聚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家,他将车子停在院子里便上楼回家休息。次日9时许,吴先生准备骑电动自行车出门办事,却发现停在楼下的车子已不翼而飞。四处寻找无果后,吴先生赶紧向公安机关求助。
接到报警后,象山分局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6月28日凌晨出现在吴先生院子里的一个黑衣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及大致活动范围进行摸排。经过蹲守布控,6月30日16时许,办案民警在瓦窑路附近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葛某抓获,现场缴获被盗电动车,并从葛某身上搜出一沓整齐的6000元现金。
根据办案民警掌握的情况,葛某是个惯犯,曾因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他才出狱不久,身上这6000元整齐的现金从何而来?经过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6月30日的一起现发案件与葛某相关联——雁山区群众刘先生报案称,当日凌晨其车辆被人拉开门盗窃一沓连号的百元大钞共6000元。
然而,面对民警的审讯,狡猾的葛某只承认自己曾在凌晨路过吴先生家院子时盗走了电动自行车,对6000元现金的来源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面对百般抵赖的葛某,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多番辗转核查,民警终于固定了完整的证据链,查清了葛某曾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拉车门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当民警将一系列证据摆在葛某面前,原本态度嚣张的葛某低头陷入沉默。
经查,葛某平时游手好闲,企图不劳而获,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仍不悔改。6月28日凌晨,葛某出门寻找“目标”,途经沙河路附近时,他“瞄”上了吴先生没有上锁的电动自行车,将车子骑走。得手后,见失主没有找上门来,葛某更加猖狂嚣张。6月30日凌晨,他骑着盗窃来的电动自行车前往雁山区。这次他选择“拉车门”的方式作案,专挑停放在偏僻路段的车辆进行尝试。葛某发现刘先生的车未上锁后,便打开车门进入车内翻找,将刘先生放在车内的6000元现金盗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葛某得手未超过12小时,就被象山警方找上门来。他原以为只要拒不承认,便可蒙混过关,没想到公安民警以完整证据链“零口供”将他绳之以法。目前,葛某因涉嫌盗窃被象山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察同志,我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帮我把车子找回来了,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吴先生来到象山分局将军桥派出所,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
来源丨桂林日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