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订单成洗钱新套路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2025-07-10 09:53:01 我来说说 阅读

  “货拉拉”订单成洗钱新套路

  象山警方打掉一犯罪团伙,提醒货运司机、兼职求职者警惕被利用

  □本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易丹

  记者从象山公安分局了解到,象山警方近日捣毁一个以货运平台为掩护、通过“代收货款—现金取现—红包分流”为境外电诈集团洗钱的犯罪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金额超10万元。该团伙利用“货拉拉”司机充当“白手套”,假借货物交易之名行洗钱之实,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黑灰产业链条,最终被警方一网打尽。

  “这样的手段极具迷惑性,不少商家都上了当。”据办案民警介绍,6月底,象山警方在办理电诈案件过程中对案件信息梳理研判时,其中三起“货拉拉”司机的涉案银行账户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一个黑灰产业团伙浮出水面。

  6月23日,桂林“货拉拉”司机陈师傅在平台上接到一个运输一批货物到贺州的长途运单。对方提出一个“特殊要求”——由于供货商家不接受转账,希望陈师傅用自己的银行卡代收货款,并取现金交给供货商家。

  因为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陈师傅不疑有他,便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发给了对方,不久,他的银行卡收到一笔2万元的转账。他前往银行成功取出现金后,便按对方指示到雁山区某农庄交钱取货。到达地点后,陈师傅将2万元现金交给“商家”,“商家”却表示货物有问题,当天无法供货。随后,陈师傅收到“订单取消”的通知。

  无独有偶,另外两名“货拉拉”司机也先后接到同样的订单,交易地点、交易对象高度相似。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过几个昼夜蹲守布控,7月5日15时许,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抓获,现场缴获涉案手机1部。

  经查,秦某明知帮助电诈分子取现是违法行为,却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秦某交代,他因无正当职业经济拮据,当“朋友”杨某给他介绍一份“轻松工作”时,他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他按照杨某的安排,根据指示先后三次到指定地点与“货拉拉”司机交接“货款”。过程中,他自称“供货商家”,拿到现金后,他便写下“收款收据”交给司机,随后再称货物有问题,当日无法供货。

  秦某得手后便会将现金交给杨某,杨某按说好找比率支付“酬劳”。秦某先后向“货拉拉”司机取现3次,共计36300元,他一共获取“酬劳”250元。

  办案民警根据秦某交代的情况,立即对杨某实施抓捕。然而,狡猾的杨某发现无法联系秦某后,便立即躲藏起来。办案民警经过连续研判追踪,很快锁定了杨某的大致活动范围。经过蹲守布控,民警发现杨某的临时住处有多人活动迹象。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确保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7月7日凌晨1点,已经蹲守数小时的办案民警及时出击,成功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杨某、梁某等4人一举抓获。办案民警现场检查缴获的涉案手机发现,杨某等4人团伙利用“群红包”的方式为境外电信诈骗分子洗钱以牟利。

  经查,杨某通过涉诈APP与境外电诈分子联系并“接任务”。所谓的任务即“跑分洗钱”,对方许诺按交易金额给予提成。杨某一方面发展秦某为下线,完成取现交易的“线下任务”;另一方面找人进群“抢红包”完成“线上任务”。6月下旬以来,杨某为境外电诈分子“洗钱”10万余元,当他招募下线准备将这份“来钱快”的“事业”做大做强时,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象山警方找上门来“连窝端”。

  目前,杨某、秦某、梁某等5人已被象山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象山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货运司机、兼职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轻松赚钱”“高额回报”等兼职信息。诈骗团伙常以“代收货款”“刷单返利”等名义诱导他人提供银行卡、协助取现或转账,实则是利用其账户洗白犯罪资金。一旦涉案,参与者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保管好个人银行卡、支付账户,拒绝不明来源的资金交易,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申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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