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桂林重启、新增13处交通监控

来源: 桂林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2025-03-22 09:33:33 我来说说 阅读

  各位司机朋友注意

  3月18日

  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关于重启、新增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

  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

  重启、新增固定式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以下部分路段分别重启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重启、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G322线与高铁大道交叉口电警(叉北站路口)

▲兴安县灵渠大道与四贤路路口

▲兴安县城台路阳光新城岔路口

▲兴安县秦皇路与教育路路口

▲兴安县双拥路

▲兴安县天平路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 年3月18日

  3月19日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关于启用固定式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阳朔县辖区启动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规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启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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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8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19日

  资料来源: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编辑: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