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不少地区遭受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广西及时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91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目前,广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已按要求于2025年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用于解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为了让所有救助对象都能在春节前收到救助资金,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密切配合,做好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及时做好冬春受灾群众基本情况摸排工作,认真做好受灾群众信息统计,全面准确掌握救助人员、救助资金和救助物资等基本情况;及时分配拨付资金,联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制定详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分配下达救助资金,建立救助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将资金专项调度到市县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做好公开公示,组织核对救助人员“一卡通”信息,快速、及时、准确发放补助,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实地调研指导,联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在2025年1月初派出5个工作组深入桂林、河池、梧州、崇左、来宾等救助任务较重地市的村镇走访调研,指导规范救助程序,督促及时发放救灾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