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结果的公示》,对广西4个设区市和15个县(市、区)进行激励,根据相关文件,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政府督查激励奖励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截图。
一起来看具体名单
市级拟激励名单
对综合评价得分靠前的3个市和较上一年评价结果排名提升最多的1个市进行激励。
综合评分前3名分别为(排名由高到低):
北海市、贺州市、河池市,
综合排名提升最多为贵港市,
拟对上述4个设区市进行激励。
县级拟激励名单
对综合评价得分靠前的15个县(市、区)进行激励。
综合评分前15名分别为(排名由高到低):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桂平市、
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融水苗族自治县、北海市银海区、
南丹县、贺州市平桂区、
合浦县、鹿寨县、宁明县、
田东县、永福县、
苍梧县、武宣县,
拟对上述15个县(市、区)进行激励。
入选的激励市、县将获奖励资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综合评价得分靠前的3个市(原则上耕地面积380万亩以上的市不少于2个),和较上一年评价结果排名提升最多的1个市作为拟激励市,将综合评价得分靠前的10个县(原则上粮食主产县不少于6个)作为拟激励县(自治区可根据年度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拟激励县范围),对综合评价得分相同或排名提升相同的市、县,依次按照建设面积与质量、资金投入和支出、竣工验收情况等评价指标的得分高低进行二次排序。
在合浦县党江镇亚桥村高标准农田水稻种植基地,收割机来回穿梭收割早稻。林启波 摄(图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激励名单,对激励市、县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对激励市给予300-500万元政府督查激励奖励资金,市本级原则上可留不超过30%用于本级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剩余部分由市级统筹用于所辖县农田建设及管理工作,经市级提出分配方案后自治区直接下达县级。
对激励县给予200-300万元的政府督查激励奖励资金,并全部用于农田建设及管理工作。自治区将根据年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激励奖励资金额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对评价激励工作的监督管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予以激励:受到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约谈、通报、批评的;在国家及自治区督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自评材料数据弄虚作假的。
广西粮食生产实现面积产量“四连增”
近年来,广西多向发力统筹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突出。2023年,广西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5.77级,比2022年提升0.05个等级,比2021年提升0.08个等级。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252.08万亩,同比增加8.1万亩,增长0.19%;总产量1395.36万吨,同比增加2.2万吨,增长0.16%,已连续4年实现粮食面积、产量稳步增长。
标准农田具有农田质量高、产出能力高、抗灾能力高、资源利用效率高等特点。近年来,广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耕地质量建设“锦上添花”。广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等信息化平台,创新推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业基地”等模式,截至2023年底,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110.8万亩、改造提升100.2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运河水渠、连接乡村的村村通道路、高标准农田交相辉映。通讯员 李君光 摄(图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2024年,广西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91万亩、改造提升71万亩,总投入资金达42.4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和中央预算内项目新建亩均投入达3000元,增幅50%;改造提升项目亩均投入2625元,增幅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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