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一下被记30分!这两天又有一批驾驶人被查

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 2024-08-12 09:57:13 我来说说 阅读

  8月9日-8月11日

  全区开展

  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

  集中统一行动

广西公安交警严阵以待

  重点聚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

  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

  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来看看是哪些不守法的驾驶人落网

  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8月9日晚,南宁交警十一大队在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S514省道定标路口处查获一起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聚喝一杯后,别开车!

  8月9日20时许,韦某饮酒后驾驶小车经过东葛长湖路口时被南宁交警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韦某交代,当晚其与朋友相聚时喝了点酒,是心存侥幸才驾车回家。民警对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酒后驾车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项违法行为,记30分!

  8月9日23时许,张某驾驶一辆无号牌轻便摩托车驶入来宾市象州镇温泉大道与平安大道路段,来宾交警象州大队民警随即对其开展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核查,张某仅持有C1驾驶证,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且其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三项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罚款、驾驶证记30分、并扣留驾驶证和机动车。

  一见交警就交代,何必呢

  8月9日22时许,马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桂林市全州县桂黄中路和平市场路段时,遇桂林交警全州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看见交警后,马某说:“警察同志,我喝酒可能过量了,我配合检查。”

  经检测,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马某还存在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最后,民警依法对马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

  不贴反光标识就上路!

  8月9日17时许,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号牌桂AK***挂在G59呼和浩特一北海高速公路2804公里200米处,因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被北海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驾驶没有反光标识的车辆夜间上路行驶的危害及后果,并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告知其要限期整改。

  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驾?!

  8月10日21时31分许,来宾交警三大队在兴宾区凤凰镇凤凰路路段执勤,一辆小型汽车在即将驶入执勤点时突然靠边停车,驾驶人匆忙地往临街的房屋内走去。执勤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发现该驾驶人浑身酒气,且其一直坚称自己回到家了,拒绝配合进行酒精检测。

  最终,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谢某驾驶证已被吊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谢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

  8月10日晚,南宁交警十二大队在南宁收费站公安检查站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查处一起超员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疲劳驾驶,别侥幸!

  8月10日19时许,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59呼和浩特一北海高速公路2804公里200米处,因为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北海交警当场查获。

  驾驶人表示,因其赶时间并抱有侥幸心理,但没想到被交警查到了。民警对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疲劳驾驶的危害及后果,同时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告知其要保持充足休息时间后,才能继续驾驶车辆。

  坐后排,也要系安全带!

  8月10日20时45分许,北海交警高管一大队在山口收费站对一辆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的乘客未系好安全带,属于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车上人员从北海前往山口,由于平时没有后排乘客也需要系安全带的意识,所以上车也未让后排乘客系好安全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分别对车上人员处罚款50元。

  以为没交警?这不巧了!

  8月10日20时26分许,赖某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北海大道与平阳路段时,因实施准驾车型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北海公安交警查处。

  据赖某交代,其以为没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抓到正着。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赖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250元,驾驶证记10分。

  无证驾驶遇到温情执法

  8月9日22时42分许,江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子在国道212线凌云县壮族人家路段处,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凌云交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相应罚款、并暂扣机动车。在暂扣机动车后,民警考虑到其还有未成年孩子在家等着,加之夜晚打车不易,便先用警车将其送回家,之后再处理车辆违法问题。

  夏季行动持续进行中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创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综合南宁交警、桂林交警、北海交警、百色交警、来宾交警

责任编辑: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