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6月30日
逾期将不享受670元财政补贴
本报讯(记者唐霁云 通讯员唐晓丽)记者从桂林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7号),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6月30日后,参保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将不享受财政补贴。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24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2024年6月30日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只需按380元的标准缴费;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除新生儿外,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合计金额。也就是说,若参保人在6月30日之后缴费,缴费标准由380元变为了1050元。
据了解,2024年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参保人员和初次参保登记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3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进行缴费。若通过线上渠道,可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税务部门开通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若选择线下渠道,可到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或是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此外,桂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广西区域内为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