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游客爆料
他以钻卡会员身份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
遭酒店监控调查是否入住
因晚上未回房间睡觉被多收3000元差价
酒店要求会员入住时签署承诺书。受访者
汤先生告诉记者,他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时开了2间房,住3个晚上,“退房后,酒店经理就打电话给我说,调取了我入住期间每晚的监控发现我夜不归宿,要多收取500元/间·晚的差价。”
汤先生说,“入住前该酒店要求会员承诺入住期间违规转让会员礼遇将支付500元/晚的差价费用。然而,我晚上没回房间睡觉,是因为调时差在外游玩,早上才回房入住。但酒店调取监控查顾客在酒店内行踪,难道没侵犯顾客隐私吗?”
汤先生表示,酒店工作人员不理会我的解释,直接从我交的押金里多扣除3000元,作为第4个晚上的房费列入账单。“把强制性罚款3000元作房费,我没有同意,没有双方达成共识的消费协议,直接强制性扣除,这个就是罚款,且应在账单或发票上注明。然而,酒店方却是写的房费,我有理都说不清了,难道不是侵犯消费者权益吗?”
对此,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这是保护会员权益,做的基础内部审核。”5月24日,希尔顿酒店集团客服中心刘主管回应记者称:“我们确实了解到这位客人反映的情况。因为真实情况可能要更复杂一点,所以我们需要提交情况报告给相关的公关团队去处理,可能会在2个工作日答复。”
5月25日,汤先生称3000元扣款已原路退回,“集团针对我接下来的行程还赠送了一些额外礼遇,对于这个处理方案我总体满意。”汤先生是一名酒店爱好者,对各品牌酒店都有深入了解。他最后告诉记者:“这种事是我头一回碰上,挺生气的。我希望得到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和希尔顿集团中国团队方面的解释和回复。”
北京王府井酒店订房界面。中国新闻周刊
律师:系霸王条款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认为,住客属于酒店消费者,酒店应尊重消费者隐私。该承诺书是酒店单方制定的,拟强制要求住客接受。该承诺书的内容加重了住客的责任,免除了酒店的责任,属于霸王条款,因此,该承诺书应属无效。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泄露他人个人信息。若为通缉犯罪嫌疑人或者查找走失人员、寻找丢失物品查看公共监控视频的,也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故而,酒店监控住客是否本人入住,侵犯了住客的隐私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酒店通过监控确定房客是否入住,是否存在违规转让等行为,这是出于酒店安全和经济效益考虑,只要监控位置安放合规,视频数据合理使用,通常不会涉及隐私权侵犯,反之,则是对住客隐私权的侵犯。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上游新闻、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