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桂林、钦州、
贵港、玉林、来宾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5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德宁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国树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梁群(女)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蔡友清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农绍岳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晓光的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潘志凡(女)的南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任命:
覃军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莹(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论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希(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蒋志文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兴中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批准任命:
孔德雨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张创发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颖(女)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裴昱(女)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序明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承文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力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6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王列强为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农军为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少波为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方连为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兵(女)为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廖国忠为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三)
决定免去诸葛旸的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徐宁的桂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黄漓峰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罗小兰(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去黄漓峰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罗小兰(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五)
任命诸葛旸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黄晶晶(女)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颖(女)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周鸿广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陈仅为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命:
郑里华(女)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颖(女)的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钟宪林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运增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洪忱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韦乐熙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阮真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黄福广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黄宗厚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何君(女)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甘杰刚,男,汉族,1970年8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贵港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市档案局局长(兼),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潘建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贵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梁民伟,男,汉族,1974年4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贵港市港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5月9日前邮寄或直送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100)。举报电话:0775-12380-2-0。网址:gg.gx12380.gov.cn。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何盛为玉林市民政局局长;
刘家强为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武波为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覃榕冰(女)的玉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封寅芳的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刘家强的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张斌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凤贞(女)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刘丽杏(女)、胡仕智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李应强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应强,男,瑶族,1975年5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玉林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拟任市直副处级单位正职。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5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12380-1。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卢艳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覃明泽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
任命:
黄超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覃鹏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韦雪峰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潘军强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江文文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