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放归自然的赤腹松鼠。
今年3月3日是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2月28日,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在桂林国家森林公园开展了2025年春季保护动物放归活动,共放生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动物61只。
□本报记者陈静 文/摄
现场
61只野生动物重回大自然
工作人员对此次放归的野生动物,根据它们不同的生活习性,有的放在大笼舍里,有的养在鸟笼里。工作人员在对放生地点周边环境和鸟类的状态进行仔细察看后,陆续打开笼舍和鸟笼。记者在现场看到,像凤头鹰这种目光敏锐、行动迅捷的小型猛禽一钻出来,便倏地起飞,转眼消失在密林深处;而像褐林鸮等夜行鸟类,刚放出来时还有些发蒙,只见它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头顶有两撇宛如羊角的羽冠,面对“突然”的自由,一时忘了怎样飞行。而唯一的哺乳动物赤腹松鼠则是笼子一打开,就哧溜一下不见了身影。
据了解,此次放归各类野生动物61只,其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褐林鸮、凤头鹰、蛇雕、黑翅鸢、褐翅鸦鹃、画眉、灰林鸮、松雀鹰、斑头鸺鹠、领角鸮、小鸦鹃共11种34只;国家“三有”(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八哥、喜鹊、乌鸫、山斑鸠、朱颈斑鸠、环颈雉、白颈鸦、绿鹭、赤腹松鼠、小白鹭、牛背鹭共11种27只。
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放归的野生动物为公安机关破获的非法猎捕、贩卖案件中依法查获以及群众拾获的个体。经过专业的救治和养护后,这些野生动物皆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该工作人员还进一步解释,救助动物不单单是通过医疗、康复训练等方式让动物恢复健康,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能不能立刻放归大自然,应该在哪里放归大自然,它们属不属于当地物种、会不会破坏生态平衡,必须从维持生态平衡的全局出发开展动物救助工作,救助和保护动物需要更多人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科普
路遇野生动物不一定要出手相救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市民捡到野生动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随着保护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市民路见伤鸟、雏鸟、伤龟、伤蛇或是受伤的野猫、野犬,往往想要自行救助,有些市民不仅给年幼的野生动物喂食牛奶,还有怀抱抚摸等行为。市林业和园林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工作人员提示:动物的生存有其自然法则,并不是所有的受伤动物都需要人救,有时效果会适得其反。
建议:遇到不明情况的野生动物幼体,首先应观察其附近是否有威胁,如流浪猫狗或其他可能伤害幼体的车辆之类,在判断幼体没有明显外伤的情况下,多数不需干预。
“如果发现野生动物,最佳方案是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森林公安或动物保护部门,原地静候救护人员到来,尽量不要自行判断处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
以鸟类为例,如果遇到羽翼未丰的雏鸟落地,立即就地寻找鸟巢,如果能够送回巢中最好,送不回去则找较高处放置。只要雏鸟鸣叫,其亲鸟就会找来并饲喂,并引导雏鸟爬到更高处。
如果遇到的是羽翼已丰或虽然未丰却能够短程飞行的鸟类,则不必理会,如果附近有猫,可放置于猫够不到的位置。此类鸟儿会自己找到亲鸟。
如果遇到的是已经离巢甚至独自活动的幼鸟,看环境是不是其适应的环境,如果不是,可用驱赶的方式将其驱赶至适应的环境。如其离适应的环境较远,可将其带至适应的地方。总之,不是万不得已不要捉至手中,更不要带离现场。往往带离现场尤其是带回家“救助”其成活率很低,特别对于雏鸟来说,基本等于判处了其死刑。
“因此,第一时间给野生动物救护部门、森林公安或林业系统拨打电话才是正确操作。野生动物幼体没有处于危险情况,救援人员又能及时赶到,应尽量不去碰它。如果确实需要转移,不要徒手触碰,一定要戴一次性手套,或隔塑料袋等不透气不透水的塑料制品触碰,以免感染动物病毒或者让野生动物身上沾染人类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