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桂林全州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全州县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蒋翼,男,1982年7月13日出生,瑶族,户籍地全州县全州镇三江路口机关幼儿园右旁“北京烤鱼”五层小楼,公民身份号码:452323198207136136。
执行依据:(2022)桂0324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2)桂0324执1473号
执行标的:2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赵波,男,1987年2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西全州县绍水镇下柳村委柳林渡村07号,公民身份号码:450324198702070730。
执行依据:(2014)全民初字第16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1)桂0324执恢277号
执行标的:161,156.30元(已执行1000元)及负担案件受理费1,614元。
被执行人:郑新忠,男,1973年9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西全州县枧塘乡昌郑村委郑家村,现住桂林市叠彩区爱琴湾小区,公民身份号码:452323197309193436。
执行依据:(2019)桂03民终47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1)桂0324执恢221号
执行标的:15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奖励:
第一个向本院所提供的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真实有效、使案件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全州县人民法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悬赏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奖励,并在资金到位后30日内向举报人兑现。举报的财产必须具有可执行性,能够变现,不属于申请人及法院已经掌握的财产范围。
悬赏时效: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两年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法官、奉助理,联系电话07734815600
联系地址:全州县执行指挥中心
全州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情况予以保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严禁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来源|全州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