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批先进女性个人和集体获全国和自治区表彰
其中有2人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18人获“广西三八红旗手”、
10个单位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陈娟 实习生陈健敏)3月7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日前,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其中,桂林市有2人获得表彰,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个人是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台湾居民)王孟筠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孙希延。
此外,在自治区妇联表彰的2021年度先进中,桂林共有18人获“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她们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唐永红、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庞采哲、桂林市机关幼儿园园长唐燕群、阳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秀苾、灌阳县兴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承凤、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计量科计量管理员谢思雨、龙胜中学校长赖银燕、象山区南门街道金竹社区党委书记莫秀娟、广西德丰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蒙庆、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副院长王珂、雁山区柘木镇党委书记刘萍萍、荔浦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熊碧芳、叠彩区财政局局长吴海云、榕湖小学副校长李丽、平乐县张家镇党委委员唐莉、永福县市政管理所所长梁干英、全州县妇女联合会主席马亚萍、七星区卓然小学校长叶琴珍。10个单位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临桂区妇女联合会、市卫生健康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兴安县妇女联合会、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七星区东江街道羊角山社区、资源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市“周末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桂林市妇女联合会。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桂林市广大妇女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生动展现了爱党爱国的崇高情怀、不让须眉的巾帼担当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半边天”作用。“我们要以她们为榜样,牢记领袖嘱托,勇担历史使命,踔厉奋发、锐意进取,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建设大美桂林贡献巾帼力量,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