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去年发放
个人住房贷款25.9亿元
约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0%
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居民购房需求
本报讯(记者李云波)3月8日下午,记者从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投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25.9亿元,约占全年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0%,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居民的购房需求,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透露,2021年桂林市(含县)商品住宅销售金额225亿元,各家银行合计投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104.3亿元,公积金中心投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25.9亿元,全年个人住房贷款总计130.2亿元。按此计算,市公积金中心投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约占全年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0%,有力地支持了桂林市居民的购房需求。
据了解,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服务我市中心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多项业务指标在自治区排名前列,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集、支取、贷款金额均在全区排名前三,信息化建设亮点工作在全区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助力灵川县潭下镇山口村打造自治区风貌改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被推广,荣获“桂林市第十一批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切实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着力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落实惠民利企创新举措,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全力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力争各项业务指标迈上新台阶。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洪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