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结合“酒驾醉驾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紧盯城区主干道、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等四大主战场,多警联动抓好酒驾治理,持续开展酒(醉)驾等重点违法的曝光警示、有力震慑交通违法驾驶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提升桂林平安指数。
典型案例
三轮车司机酒后驾车 企图弃车逃逸难逃处罚
5月23日20时30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雁山大队在辖区执法服务站设卡开展交通违法统一查缉行动,从严整治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警力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辆三轮车在卡口前方突然停车,驾驶人疑似准备弃车逃离现场,民警迅速上前将车辆及驾驶人当场拦停。近距离核查中,民警察觉驾驶人秦某身上酒气浓烈,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秦某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秦某当晚在朋友家聚餐,经他人劝说饮用数杯土白酒,心存侥幸驾驶三轮车上路,在发现前方交警执勤后,妄图掉头逃逸规避处罚。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雁山交警对驾驶人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等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
宵夜贪杯存侥幸 男子深夜酒驾小车被当场查获
5月23日0时58分,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中队在县城马河市场主干道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
执勤期间,一辆小车途经执勤卡点,驾驶人面对民警停车示意时神色慌张、举止异常,引发民警警觉。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核查,经查,驾驶人莫某,持有C1驾驶证。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莫连学供述,其深夜与朋友吃宵夜时饮酒,心存侥幸认为夜间无执勤检查,便擅自驾车上路,不料被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乐交警对驾驶人莫某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酒驾+不戴头盔 驾驶人多项违法被查处
5月24日0时26分,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城文武路路段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名普通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民警核查证件时,驾驶人陈某迟迟未出示有效驾驶证件,以为警察拿他没办法,谁知民警早已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出其身份信息。随后,民警对陈某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恭城交警对驾驶人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35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桂林交警实名曝光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
我市被查处的144名酒醉驾人员名单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