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网络餐饮服务!桂林公开征集违法违规线索

来源: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09:54:45 我来说说 阅读

  3月17日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

  关于公开征集

  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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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全面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线索:

  未对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允许无证、假证、证照过期或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经营;未履行日常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入网餐饮经营者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未按要求公示入网餐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品名称等信息;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与经营行为违法线索:

  无证无照、伪造变造或出借、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如许可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却制售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一致,或存在无实体经营场所仅从事网络订餐的“幽灵店铺”;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品加工制作与原料安全违法线索: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未按规定索证索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无法追溯食材来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违禁药物;加工制作过程不符合卫生规范,如生熟混放、交叉污染,或使用回收食材加工制作餐品;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野生动物制品、未经检疫的肉类)。

  4.餐品配送与包装安全违法线索: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盒、餐具、包装袋,或使用回收、污染的包装材料;配送过程未采取保温、冷藏等必要措施,导致易腐食品温度不符合要求,存在变质风险;配送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配送容器未定期清洁消毒,存在交叉污染隐患;餐品包装未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行为。

  5.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线索:

  对餐品质量、食材来源、营养成分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虚构菜品原价、夸大优惠力度,实施价格欺诈;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或“山寨”食品;利用刷单、刷好评等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选择。

  6.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

  2.来信来访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在工作日前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举报。

  3.识别问题线索征集二维码进行举报。

  四、线索征集说明

  1.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对发现的违法线索“随手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的多媒体形式举报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认真核查每一条线索,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为便于快速、有效核实查处,请在举报时详细说明违法线索涉及的时间、地点、违法主体、主要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以及本人联系方式,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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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