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
桂林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倡议书
并附上了
桂林市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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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末已至,新春佳节日渐临近。桂林作为国际旅游胜地,漓江碧水、秀美山水是我们共同的宝贵财富,安宁洁净的生活环境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期盼。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加剧空气污染、损害群众健康;产生的巨大噪音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老人、病人和儿童身心健康;不当燃放更易引发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节日埋下安全隐患。
为守护桂林碧水蓝天,保障公共安全与群众身心健康,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安宁、洁净的节庆环境,按照《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特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率先垂范,争做移风易俗的“引领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禁燃限放规定,主动宣传政策,带头践行绿色文明节庆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展现责任与担当。
二、身体力行,争做禁燃限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燃限放区域、时段规定,在各类喜庆、民俗活动中,摒弃燃放烟花爆竹旧习,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更安全、环保、文明的方式表达喜悦,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三、积极发声,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请大家利用新媒体平台、邻里交流等场合,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燃限放政策,向家人、亲友普及安全环保知识。环保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要主动担当,带动更多人理解、支持、参与禁燃限放工作。
四、勇于担当,争做平安家园的“守护者”。请大家增强主人翁意识,妥善处置家中留存的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主动劝阻,劝阻无效时,及时通过12345、110等渠道举报,共筑平安防线。
市民朋友们,烟花虽美转瞬即逝,生态可贵更需守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当下做起,携手践行文明新风,共守碧水蓝天、共筑安全家园,共度清新祥和、平安美满的新春佳节,让桂林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桂林市区哪些区域是禁放区
1、泉南高速粟家互通至庙岭互通、包茂高速庙岭互通至池头互通、包茂高速池头互通至马面互通、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粟家互通至马面互通路段组成的环道以内的灵川县、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 、雁山区相关区域;
2、前项规定区域以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
3、规定区域以外的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学校、车站等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资料来源:桂林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