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
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为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本报讯(记者陈静)11月28日上午,《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卉出席并发言。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桂林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桂林旅游市场监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的制定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强烈的现实需求。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赋予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大使命;随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为巩固治理成果、破解发展难题、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成熟有效的治理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为此,市委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立法工作也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
在立法过程中,《条例》起草工作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座谈、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专家学者及市民游客的建议,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经过两次审议和反复修改打磨,最终形成的《条例》文本精准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市场顽疾,力求法规精准实用。
《条例》内容紧密结合桂林实际,进行了一系列创设性、补充性和实施性规定。例如,在总则中明确了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导向;在监督管理环节,创新提出建立以旅游者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并强化旅游电子行程单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在经营规范方面,着力对“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服务及新兴业态进行引导与规制;为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还有针对性地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
为确保《条例》有效落地,桂林市将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和旅游从业者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法规要求;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监管,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的相关内容现场回应了媒体记者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