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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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年第4期)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
被执行人:韦盛春,男,1985年12月20日出生,壮族,住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长塘村新村屯西86号,公民身份号码:450211198512200859。
执行案号:(2024)桂0312执1291号,申请执行标的49580元,未执行到位49580元。
悬赏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所有法定义务止。
举报电话:0773-559770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其他法院转来的诉讼费除外),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据申请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20%的奖励。
(二)
被执行人:李建新,男,1965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61号11栋1单元301室,公民身份号码:452323196512130030。
执行案号:(2024)桂0312执3292号,申请执行标的33480元,未执行到位33480元。
悬赏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所有法定义务止。
举报电话:0773-559770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其他法院转来的诉讼费除外),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据申请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20%的奖励。
(三)
被执行人:梁建华,男,1981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下街142号303室,公民身份号码:450322198106035012。
执行案号:(2023)桂0312执206号,申请执行标的690000元,未执行到位690000元。
悬赏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所有法定义务止。
举报电话:0773-559770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其他法院转来的诉讼费除外),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据申请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
(四)
被执行人:彭家勇,男,1984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西南村委会甘棠村38号,公民身份号码:450322198411254035。
被执行人:王八弟,女,1959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西南村委会甘棠村38号,公民身份号码:450322195912084026。
执行案号:(2024)桂0312执1525号,申请执行标的332260元,未执行到位332260元。
悬赏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所有法定义务止。
举报电话:0773-559770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其他法院转来的诉讼费除外),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据申请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5%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及提供财产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执行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6日
资料来源: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