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秋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桂林交警结合“酒驾醉驾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10月24日至26日开展全市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先来看看查处的典型违法现场↓↓↓
心存侥幸“省”代驾,桂林雁山一司机酒驾刚上路就被查
2025年10月25日22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雁山大队在桂阳公路设卡开展夜查,期间,执勤警力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至卡口前方时,突然停车并意图掉头逃离。执勤警力立即反应,迅速上前将该车拦停并对其开展例行检查。
在与驾驶人唐某某沟通交流过程中,民警明显察觉到其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气,初步判断其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
面对违法事实,唐某某交代,当晚他在朋友家中参加酒席,期间饮用了几瓶啤酒。起初,唐某某已联系代驾并由代驾将其送至家附近路口,然而他心存侥幸,认为剩余路程较短,且自己饮酒量不多,不会遇到交警查酒驾,便打算自行驾车回家。万万没想到,刚行驶不久就遇上了交警夜查,情急之下想掉头逃避检查,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雁山交警对驾驶人唐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平乐一男子酒后”心怀侥幸“驾车上路终被查
2025年10月25日0时24分,在平乐县云岭路,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准备对一名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男子神色慌张,眼神不断闪烁,言行间透露出明显的紧张情绪,这一异常反应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惕,初步判断其可能存在交通违法嫌疑。民警对男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其为姚某某,随后再进一步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姚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
姚某某面对证据无从辩驳,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他表示,当晚因朋友聚会心情愉悦,期间饮用了少量酒水,本应选择代驾或其他安全出行方式,却心存侥幸认为夜间不会遇到交警查车,便冒险自行驾车上路,没想到刚行驶至云岭路就遇上了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乐交警对姚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行动现场
行动期间,桂林交警根据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特点与要求,集中优势警力,通过采取机动巡查、随机抽查、错峰勤务、接力整治等方式,将酒驾醉驾查处勤务与城市餐饮娱乐场所等巡逻管控勤务相结合,同时警力向肇事突出的农村、国省道倾斜,在查处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无证、超员、不系安全带等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以强有力的路面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桂林交警实施分级分类智能预警机制,加强重点隐患车辆分析研判,梳理预警车辆通行频繁的时段路段,加强警力部署,提高路面查缉效能,消除安全隐患。
10月24日至26日期间,桂林交警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共计2190起。其中,突出交通违法1092起(含酒醉驾128起,超速81起),无证驾驶160起。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如果你对酒后驾驶仍心存侥幸
请务必算清酒驾醉驾的成本有多高
酒醉驾整治行动仍在继续
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