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手办被认定为淫秽物品,12人获刑!

来源: 长沙晚报 2025-05-08 09:56:45 我来说说 阅读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案件‌,该案被认定为淫秽物品犯罪案。‌‌从手办工厂老板到文员共12名被告人涉案,‌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刑罚‌,‌‌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

记者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涉黄‌手办类判决案例发现,该案‌或为‌首例‌涉黄手办被认定为淫秽物品的刑事案件。

▲存在争议的一款案涉手办。  受访者供图

多地公安集中打击涉黄手办产业链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该案主犯许某为牟利,在东莞市经营一家塑胶制品公司及工厂,通过开设网店、雇佣员工制作并销售涉黄手办。该案另一名主犯是许某的下游经销商孟某。

▲在购物平台搜索“美少女手办可穿脱”出现的商品图,大多姿势性感,衣着暴露。网页截图

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告人许某的两处仓库内查扣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案涉网店自2022年起共销售上述经鉴定为淫秽物品的手办2万余件,销售金额人民币200余万元。同一日,公安机关在江苏省徐州市孟某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待销售的案涉手办3700余件,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判决认定,截至案发时,孟某等人制作案涉淫秽手办8000件,对外销售5000余件,另销售许某等人制作的淫秽物品300余件。

2024年9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将12名被告人起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今年4月9日,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被判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该案主犯孟某的辩护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漫游告诉记者,12名被告人均放弃上诉。

认定为淫秽物品依据:公安鉴定

及“证人购买后认为有色情内容羞于展示”

陈漫游介绍,案涉手办有多款,其余在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上均无争议,除了孟某生产的一款手办。根据判决书,这款争议较大的案涉手办是一个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体都穿有可脱卸式内衣裤,背后有一对翅膀,胸部和关节部位做了色素沉淀,没有特地制作乳头,下体简化成一条线。该作品有重庆市版权局颁发的版权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将淫秽物品界定为:“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一名刑法学教授对记者表示,该案定罪量刑关键在于案涉手办是否为淫秽物品,可由专门的机构或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规范,对物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进行鉴定。

判决书显示,两名证人发现手办对胸部和下体生殖器有明显刻画,其中一人怕父母看到不好,特地用带颜色的胶带挡住了手办的胸部和下体;另一人觉得手办放学校寝室不好,在家里摆放又怕父母看到被责备,一直把手办放在房间床底下。

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案涉手办为淫秽物品依据的是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以及两名证人对于案涉手办的处置方式——“两名证人购买案涉手办后亦认为有色情内容而羞于展示,淫秽性质显而易见。”

广东艾比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周妍律师曾撰文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她从相关专业人员处了解到,认定涉案手办是否为淫秽物品有几个关键点可供参考:是否裸露性器官(衣物是否可脱卸);是否对外宣传“可脱、软体、仿真”,关键部位是否打码;是否特意突出性器官;有无许可证、版权证等行政许可。

来源:央视网综合新京报、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李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