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异地购房、还贷不受限制!

来源: 广西头条NEWS 2024-12-30 11:16:16 我来说说 阅读

  12月27日,广西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等。此外,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来宾市等地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柳州市

  12月26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陈梅  摄

  桂林市

  12月23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一是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缴存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设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

  二是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

  北海市

  12月27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一是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业务,不再设户籍地、工作地等附加条件,同时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当北海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视情况可暂停或限制;

  二是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全国仅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可再申请;

  三是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至不低于20%;

  四是提高多子女家庭、引进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已婚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的基础上,多子女家庭上浮20%,引进人才家庭上浮10%。

  贵港市

  12月26日,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一是继续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且缴存人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户籍地、工作地的限制;

  二是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申请人家庭在拟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套数认定,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全国仅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可再申请;

  三是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

陈冠言  摄

  12月24日,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27日起,一是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机制,不再限制购房地为缴存人及配偶的工作地及户籍地;

  二是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支持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是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李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