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桂林两地交警发布消息:将新增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阳朔县辖区启动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规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启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结束后,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上述路段均为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针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将在2分钟内完成取证及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在永福县城路段新增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序号 | 采集机关 |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地点 |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
1 | 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桂林市永福县滨江路福龙湾路段-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且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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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审计局路口-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 |
3 | 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桂林市永福县连江路与滨江路交叉路口-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8天。公示期结束后,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平安阳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