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广告业统计工作的提示书

来源: 桂林生活网 2024-02-19 15:36:28 我来说说 阅读

  桂林市各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3〕31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桂林市2023年度桂林市全国广告业统计工作。现结合桂林实际,就有关我市2023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提示如下,请各广告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计对象范围

  全市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以及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确定的从事广告业务的规模以下企业,纳入本次年报统计范围。

  二、统计调查方法

  统计调查对象在2024年3月1日前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网址:http://ggtj.gsxt.gov.cn),在线填报广告基01表、广告基02表,按系统要求进行数据填报、保存、运算、审核、上报。

  三、统计填报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日前全市统计调查对象完成数据填报。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广告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年度广告业统计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正确理解掌握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系统操作流程方法,认真细致开展数据录入工作,提高填报效率。

  (二)请各广告经营单位如实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报、漏报、迟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做好数据自查自核工作,避免出现数据异常、不合逻辑、漏项等情形。

  请桂林市各有关广告经营单位高度重视、配合填报,按时完成广告业统计调查工作。

  咨询电话: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 8288130。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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