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的玉玦。(灌阳县文物管理所提供)
出土的春秋战国时期青铜甬钟。(灌阳县文物管理所提供)
抢救性发掘现场。(灌阳县文物管理所提供)
本报讯(记者李忠波 通讯员王游明 孔齐穗)12月11日,灌阳县文广体旅局和洞井瑶族乡政府负责人来到太和村,给该村主动发现并上交战国时期文物的村民周建斌、周为、王小龙和莫加邦送来了荣誉证书、锦旗和奖金,以此感谢他们对灌阳县文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为保护国家文物所作出的贡献。
今年6月10日,洞井瑶族乡太和村村民周建斌、周为、王小龙和莫加邦在果园劳作时,挖掘出一个青铜器样的物件。“我们发现后,用手机在网上搜了一下,感觉这个很有可能是珍贵的文物,就马上打电话向村干部汇报了这一发现,并立即把东西送到乡政府。”12月12日傍晚,周为在电话另一头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洞井瑶族乡政府第一时间向灌阳县文物管理所汇报了此事,同时把此物件移交派出所保管。据时任灌阳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文虹介绍,当时接到发现文物电话后又惊又喜,立即请乡政府和村委组织村民保护好现场,同时联系到广西文物保护与研究所李珍教授到现场勘察指导。初探现场,确定为战国时期墓葬或窖藏,出土物为春秋战国时期青铜甬钟。
与此同时,为保护地下遗址和文物,洞井瑶族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安排村民协助县文物管理所保护现场,派出所出动警力日夜巡逻。灌阳县文物管理所还请来自治区、市文物考古专家一行6人,对太和村铜甬钟的出土现场进行了勘探,并布方试掘。经过三天两夜的发掘,先后在青铜甬钟出土地的西面发现了铜钺、铜矛各1件,玉玦近20件,初步判定为春秋战国时期窖藏器物。
在送上证书、锦旗和现金奖励后,灌阳县文广体旅局负责人对周建斌4人表示,奖励更多的是一种荣誉和肯定,充分表达了政府部门对文物及主动上交文物者的重视。“东西是国家的,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上交,绝不能让文物流到外面去。”接过证书、锦旗后,周为郑重地说道。
据了解,这次挖掘出土的春秋战国时期窖藏器物,将成为灌阳县宝贵的研究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而周建斌等村民的善举,将唤起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热情,增强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带动更多的团体和个人投身到文物保护的行列中,为推动灌阳文化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