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人民法院:激发“廉”动力 汇聚“清”合力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2024-01-10 09:13:19 我来说说 阅读

  □本报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陆慧婷

  2022年以来,灌阳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一体推进“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工作,坚持思想筑廉、监督促廉、文化润廉、司法守廉“四廉”共建,积极打造“灌法清风”廉政品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推进,不断营造“政治清明、为民清廉、干部清正、生态清新”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思想筑廉

  把稳清廉“方向盘”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教”字为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会前十分钟”警示教育、“清风党课”、“每周话廉”微宣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谈话等教育方式,将人文修养、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与法律专业知识学习相融合,开展各类警示教育30余次、谈心谈话90人次,对新提拔干部、新入职干警集体廉政谈话,切实提高法院队伍反腐倡廉意识和遵守党纪法规行动自觉。

  坚持党建引领,创建“凝心聚力·法润灌阳”党建品牌,实行“党建+廉政文化”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廉政文化、审判执行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与此同时,深入开展以“清廉干警”“清廉家庭”“清廉文明岗”“清廉服务示范窗口”为主要内容的“清廉单元”创建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设立清廉服务示范窗口,在各部门设立清廉文明岗,选树清廉干警5名,培育、选树一批清廉建设典型,以清廉模范带动作风转变,树立清廉服务法院形象。

  监督促廉

  拉紧清廉“警戒线”

  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监督贯穿清廉机关建设的全过程,通过找准管理监督短板漏洞、拓宽监督渠道、做实日常监督、加强业务流程监督等,持续拉紧清廉“警戒线”。

  该院先后制定完善《灌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干警“八小时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等12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实行“三个规定”随案监督卡制度,构建代表委员特邀监督调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公众开放日30余次,全力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同时,通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审务督查、探索优化“内部监督+派驻监督”联动监督机制,持续做实日常监督;依托智慧审判系统,推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各环节在线办理流程标准化工作,实现审判岗位履职行为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

  文化润廉

  夯实清廉“主阵地”

  该院坚持一体化推进法治、廉政、党建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清廉“主阵地”。筹措建设资金198万元,打造党建文化活动中心、廉洁文化长廊,将灌阳红色文化融入其中。同时,打造“清风长廊”“清风茶室”“清风书角”等廉洁文化教育阵地,让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时接受廉洁文化熏陶。

  家庭是廉洁从业的重要关口。该院积极开展“廉洁从家出发”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廉政公众开放日、廉政游园、寻找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寄语等活动16次,树立良好家风,凝聚家庭助廉之力。开展清廉家访活动20余次,“一把手”带队入户走访,发放、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廉洁承诺书》《廉政家访回访记录》各20份,厚植家风文化,共筑廉洁防线。

  司法守廉

  打造清廉“服务站”

  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司法为民相结合,实施“党建+”工作法,积极打造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新品牌。

  聚焦“党建+生态司法”,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7件,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成立“守护生态”党员先锋队,到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多发地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活动20余次,不断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聚焦“党建+优化营商环境”,组建专业法官速裁团队,畅通涉企“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涉企案件,降低企业司法成本;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审结涉金融机构案件3013件,助力金融风险防控;组建“振兴工业”党员先锋队,开展“以法护企亲清安商”专项行动,建立金融机构、农产品、食品、机械、木材石材等企业联系点12个,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30余项,查找法律风险点10个,全方位护航企业发展。

  聚焦“党建+司法为民”,坚持开展“三源同治”(即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推动2022年以来中央清理信访积案、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4件信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立案庭庭长荣获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先进个人,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连续3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聚焦“党建+乡村振兴”,探索“1+1+N”乡贤调解新机制、“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强化、整合基层解纷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曹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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