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检察蓝”用法治守护漓江生态环境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2023-04-25 14:45:01 我来说说 阅读

  桂林“检察蓝”用法治守护漓江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 陈静

  宽阔的漓江边,一袋袋活蹦乱跳的鱼苗被放归至江中,随着阵阵水花溅起,鱼儿快速地游入江底……前不久,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叠彩区法院、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非法捕捞案当事人等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到漓江(叠彩段)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共计5000余尾鱼苗被投放漓江。部分鱼苗购买费用来自非法捕捞案当事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

  “电鱼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还触犯了法律。经过这次教训,我以后再也不去电鱼了,希望其他人也能引以为戒。”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非法捕捞案件的当事人纷纷表示,今后将通过实际行动,自觉保护好生态环境。2022年禁渔期,兰某某、白某某在漓江水域(禁渔区)实施非法电鱼。根据其二人的行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当事人依法承担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的赔偿责任,获法院判决支持后,督促兰某某、白某某二人采用“经济赔偿、增殖放流”的修复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

  人间四月,万物复苏。在七星区卫家渡村委蒋家渡村和尧山西麓的生态保护补植复绿示范基地里,树木吐绿芽,到处郁郁葱葱。这两片树林背后都与非法砍伐案件有关,因为非法砍伐,两位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作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补偿,他们分别购买了乌桕树苗和枫树苗进行补植复绿。目前仅这两处复绿林就有21亩,种植各类树苗近2000株。像这样的生态保护补植复绿林在桂林还有很多。

  一起起公益补偿类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桂林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与决心。

  好山好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呵护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嘱托,通过“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等创新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实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司法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修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以来,办理漓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400件,刑事案件328件484人,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29.89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7处,清理污染和被占用河道68.52公里,漓江流域增殖放流健康无害鱼苗200万余尾。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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