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打独斗”到“众人操弓” 执法联盟“护航”绿水青山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2023-04-25 14:45:07 我来说说 阅读

  从“单打独斗”到“众人操弓” 执法联盟“护航”绿水青山

  ▲漓江大小洲水清岸绿,除丰富的植被外,岛上还栖息着白鹭、夜鹭、黄莺等各类野生鸟。 林苗强 摄

  ▲漓江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灵川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灵川镇政府在灵川镇下秦村至三岔尾河段开展“保护漓江清理地笼行动”,共收缴地笼80余条,长1000余米,同时放生地笼内鱼虾约5公斤。 舒家棋 摄

  ▲桂林漓管委实施漓江生态修复,提升景观环境,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桂林漓管委供图

  □本报记者唐健扬

  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山水之间,关乎“国之大者”。漓江是桂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也是城市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最好见证。

  舟行碧波上,两岸树葱茏。4月17日,记者乘船从竹江码头顺江而下,不时看见白鹭翩跹,享有“环保鸟”美誉的白鹭如今是漓江上的“常客”,处处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景象。

  两年来,桂林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政治责任和底线要求,以最严密法治治理生态环境,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漓江流域治理作为全国唯一江河治理典型获国务院大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3月25日凌晨,天空下着大雨天气微凉,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巡逻船缓缓驶出码头,与此同时,海事、渔政、公安等巡逻船也从各自码头悄悄驶出,这次联合执法的目的,是对漓江电鱼行为进行巡查和打击。

  “这样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我们而言已是十分寻常的事。”漓管委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郁亮告诉记者,漓江生态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宏大的工程,需要以系统思维和长远目光扎实加以推进,更需要管理部门的通力合作,为了统筹漓江执法力量,今年3月,在漓管委牵头下,桂林市成立了由漓管委、公安、海事、渔政、旅游监管部门等组成的执法联盟,构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保护漓江”的工作新格局。

  执法联盟部门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机制,开展联合巡航活动。此外,还联合属地政府开展沿岸洲岛滩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规范整治执法,发布禁止烧烤、野炊、乱扔垃圾公告,全面清理河滩卫生,规范游客游览及车辆停放秩序等。

  谈起漓江治理执法机制的不断健全过程,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教导员王志铖感慨不已。过去,他曾带着工作队员去查处“黑筏”,结果遭到恐吓、威胁、辱骂,甚至召集村里几十号人到现场对抗执法。“除了当时法律不健全外,执法力量的分散也影响了执法效果。”王志铖说,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施行,这让他在执法中腰杆更硬、底气更足。漓江保护有了法制保障,而执法联盟的成立,让漓江上的执法行动更有底气。

  除了聚合漓江执法部门的合力外,还通过组建“市、县(区)、乡(镇)、村(居)委”四级漓江网格管理机制,联合漓江沿线的各村委,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靠前设置联合执法驻守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挥其“千里眼”“顺风耳”作用。“过去很多电鱼行为就是群众先发现,然后举报给110,多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漓江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教导员刘小红说。

  此外,桂林市以立法形式确定4月25日为“漓江保护日”,将漓江保护纳入桂林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积极构建保护漓江普法先行、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漓江风景名胜管理条例纳入相关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聘请漓江流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干部群众等担任漓江保护志愿观察员,联合开展环保法治宣传;通过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强化以案释法,加强震慑作用,有效推动依法保护漓江理念家喻户晓、落地见效。

  “生态环境好了,白鹭越来越多。”执法队员的心中满是成就感。随着“治乱、治水、治景”系列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漓江生态保卫战”捷报频传,白鹭成了漓江常客。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成为守护碧水青山的“漓江卫士”,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关闭风景名胜区内养殖场等一系列整治,换来的是生态的休养生息。近年来,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推动,沉睡的漓江已然苏醒,“山青常翠、绿水长流、白鹭栖息”的美景一一重现。我们看到,漓江的故事正在翻开新时代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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