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这62人,速投案自首!

来源: 桂林生活网 2022-12-29 10:04:28 我来说说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关于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给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此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员是涉嫌组织他人、引诱、拉拢他人偷越国(边)境和曾偷越国(边)境、特别是非法出境从事涉及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绑架、拘禁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永福籍人员。

  二、限期投案自首。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必须于2023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永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对2023年1月15日前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将其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三、自首从宽。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前,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于处罚。

  四、偷越国(边)境现仍在境外从事针对我国公民的网络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亲友应做好劝返工作,及时回国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去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视为自动投案。

  五、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六、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加之春节将至,境外经商、务工等人员返乡意愿迫切,以及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人员也伺机非法入境,此行为将导致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增加。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防线,持续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严惩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望广大人民群能积极举报。举报人可拨打电话(举报电话附后)进行举报,并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行为的具体情形(被举报人对象的基本信息、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及具体的违法行为),若有相关证明材料应一并提供。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对群众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永福籍偷越国(边)境出(入)境人员视情况有相应金额奖励;对群众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举报查获组织、介绍永福籍人员偷越国(边)境团伙组织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对举报者视情给予较高金额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永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0773-8519408

  永福镇派出所:0773-8512471

  苏桥派出所:0773-8476110

  罗锦派出所:0773-8630119

  广福派出所:0773-8470119

  堡里派出所:0773-8636234

  百寿派出所:0773-8618119

  三皇派出所:0773-8638119

  龙江派出所:0773-8602119

  永安派出所:0773-8611119

  永福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27日

  附:永福县涉嫌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名单

  


  


  资料来源:永福警讯


责任编辑:李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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